1997年阴历十月

1997年阴历十月
1997年农历十月,一个蕴含多重寓意的月份。在传统文化里,它被誉为「居冬月」。随着岁月流转,气温逐渐降低。冬月的到来,预示着严寒的冬季即将降临。换言之,本月,人们的生活将因气候的变迁而经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此外,阴历十月别具一格的节日——节,承载着浓厚的家庭团圆氛围。通常,节庆定于农历八月十五。然而,受1997年闰年影响,节日日期延至10月15日。1997年阴历十月因而显得尤为非凡。节夜,月圆人团圆,赏月品饼,亲情交流,月光下的欢聚,成为一年中最受喜爱的传统佳节。
1997年农历十月,我国历史舞台上上演了数起深刻事件。本月,我国正式敲定了香港回归的详细蓝图。7月1日,香港荣耀回归祖国怀抱,英国对港统治的时代宣告终结。香港的回归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。在此背景下,我国政府与英国政府展开了多次深入磋商,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未来和命运描绘了清晰蓝图。
1997年阴历9月16日
1997年农历10月24日,授权之下,中英政府代表齐聚北京,签署联合声明。声明中,英国政府正式承认中国恢复对香港的主权,并宣布解除香港殖民地的海陆权力。香港管治权归属我国,决定将其设为特别行政区。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并拥有基于自治的宪法框架下的法律体系。香港的社会经济制度、生活方式及土地使用制度将予以保留。
中英双方共同确立了香港特区行政架构及组织体系。特区行政长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基本法提名,任期五年。行政长官负责任命秘书长、政务司司长、财务司司长、法律司司长及独立公务员。特区实行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权分立,采用简单多数选举及区域直接选举机制。
香港基本法的制定与推行,旨在切实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权利,维护香港法制与独立,中央政府自1990年起着手起草。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基石,亦为我国法律,《基本法》内数千条款经中央与特区政府多次研讨、修订,确保香港制度稳定,顺利回归,保障长期繁荣稳定。
历经十余载的基本法编纂历程,我们广泛征求了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,借鉴了多国成功经验。经多轮集体协商与修订,中央政府常务会议于1997年4月4日批准,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。1997年4月20日,全国人大全体代表一致通过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。自此,该法实际施行,辅以近百项法律法规及司法程序,成为保障基本权利与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关键文件,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。
2025年7月1日,香港迎来回归祖国20周年的辉煌时刻。在这历史性的纪念日,特区精心策划了一系列隆重的纪念盛事,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、商业与艺术活动,共促香港创意产业与文化产业繁荣发展。
新版谐音歌曲《说说我爱香港》正式启航,旨在加深人与香港之间的特色共鸣。当日,香港盛大举行升旗仪式及群众游行,历史性时刻。行政长官月娥发表演讲,展望香港未来,与中央政府及年轻一代共绘发展蓝图。同时,亦透露了香港未来发展蓝图的相关规划。
1997年农历十月,注定成为历史性的里程碑之月。当月发生的事件,深刻反映了香港回归过程中诸多复杂因素的应对与处置。透过这些事件,我们见证了中央政府与香港各界如何携手合作、相互支持,为香港的未来发展及长远治理确立了坚实基础与明确方向。
